灵 命 增 长 (一) 第 十 九 课

君 尊 的 祭 司

“ 惟 有 你 们 是 被 拣 选 的 族 类, 是 有 君 尊 的 祭 司, 是 圣 洁 的 国
度, 是 属 神 的 子 民, 要 叫 你 们 宣 扬 那 召 你 们 出 黑 暗 入 奇 妙 光 明
者 的 美 德 ”
(彼 得 前 书 2:9)。
“ 又 使 我 们 成 为 国 民, 作
他 父 神 的 祭 司 ...... ”
(启 示 录 1:6)。
在 本 课 中, 我 们 将 研 究 我 们 与 耶 稣 基 督 之 间 的 两 种 美 妙 关 系。
上 面 两 节 经 文 向 我 们 宣 告 了 我 们 是 君 尊 的 祭 司; 也 就 是 说, 我
们 是 属 灵 的 祭 司, 同 时 我 们 也 是 万 王 之 王 的 儿 子, 与 他 同 坐 宝
座!
属 灵 的 祭 司
“ 你 们 来 到 主 面 前, 也 就 像 活 石, 被 建 造 成 为 灵 宫, 作 圣 洁 的
祭 司, 藉 着 耶 稣 基 督 奉 献
神 所 悦 纳 的 灵 祭 ”
(彼 得 前 书 2:5)。
神 起 初 曾 应 许 以 色 列 说:
“ 如 今 你 们 若 实 在 听 从 我 的 话, 遵 守 我 的 约, 就 要 在 万 民 中 作
属 我 的 子 民, 因 为 全 地 都 是 我 的。 你 们 要 归 我 作 祭 司 的 国 度, 为
圣 洁 的 国 民 ”
(出 埃 及 记 19:5, 6)。
由 于 以 色 列 民 悖 逆 神, 没 有 遵 守 他 的 约, 他 们 从 未 成 为 “ 祭 司
的 国 度 和 圣 洁 的 国 民。 ” 相 反, 彼 得 这 里 乃 是 对 着 被 主 的 宝 血
洗 净 和 被 圣 灵 充 满 的 信 徒 说 的 : “
惟 有 你 们 是 被 拣 选 的 族 类,
是 有 君 尊 的 祭 司, 是 圣
洁 的 国 度。 ”
1. 律 法 之 下 祭 司 的 责 任
律 法 时 期 祭 司 的 主 要 责 任 就 是 献 祭。 祭 礼 的 种 类 很 多, 大 多 数
都 是 为 了 与 神 祭 礼 正 确 的 关 系。 人 若 犯 罪, 就 杀 死 一 只 动 物, 祭
牲 代 替 他 自 己 的 血, 因 为 圣 经 宣 告 说 : “ 犯 罪 的 他 必 死 亡 ” (以
西 结 书 18:4), 并 且 “ 罪 的 工 价 乃 是 死 ” (罗 马 书 6:23)。 藉 着 献 上
各 种 祭 物, 祭 司 为 有 罪 咎 的 人 代 祷。 祭 司 也 向 神 献 上 感 谢 的 祭
(利 未 记 7:11 - 13)。
2. “ 属 灵 祭 司 ” 的 责 任
“ 我 们 应 当 靠 着 耶 稣, 常 常 以 颂 赞 为 祭 献 给 神, 这 就 是 那 承 认
主 名 之 人 嘴 唇 的 果 子 ”
(希 伯 来 书 13:15)。
19 - 1
“ 我 劝 你 第 一 要 为 万 人 恳 求 祷 告、 代 求、 祝 谢 ”
(提 摩 太 前 书
2:1)。
彼 得 也 告 诉 我 们 要 藉 着 耶 稣 基 督 奉 献 神 所 悦 纳 的 灵 祭 (彼 前
2:5)。 当 我 们 以 赞 美 和 感 恩 的 心 敬 拜 神 时, 我 们 就 是 在 向 神 奉 献
灵 祭。 我 们 怎 样 才 能 确 保
我 们 “ 属 灵 的 祭 物 ”
(赞 美 和 感 谢) 蒙 神
接 纳 呢? 我 们 需 要 首 先 确
保 将 自 己 献 上 作 为 活 祭:
“ 所 以 弟 兄 们, 我 以 神 的 慈 悲 劝 你 们, 将 身 体 献 上, 当 作 活 祭,
是 圣 洁 的, 是 神 所 喜 悦 的; 你 们 如 此 事 奉 乃 是 理 所 当 然 的 ”
(罗
马 书 12:1)。
我 们 的 敬 拜 必 须 真 诚, 并 且 当 我 们 首 先 将 自 己 彻 底 降 服 在 耶 稣
面 前 时, 这 必 成 就。 有
人 说 得 对 : “ 真 诚 就
是 表 里 合 一! ”
我 们 作 为 君 王 的 地 位
许 多 基 督 徒 以 为 我 们 只 是 在 将 来 千 禧 年 时 才 作 王。 然 而, 请 注
意 彼 得 在 这 里 写 道 : “ 你 们 是 君 尊 的 祭 司 ” (彼 得 前 书 2:9)。 韦
氏 词 典 告 诉 我 们 “ 君 尊 ” 一 词 的 意 思: “ 与 王 室 的 祖 宗 有
关 ”。 这 就 是 说 “ 局 外 人 ” 不 可 能 买 通 到 进 入 皇 家 的 路。 他 必
须 出 生 在 皇 室 才 行! 当 我 们 奉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受 洗 进 入 神 的 国
度 并 且 接 受 圣 灵 的 洗
以 后, 我 们 就 与 耶 稣
基 督 同 作 后 嗣。
“ 圣 灵 与 我 们 的 心 同 证 我 们 是 神 的 儿 女; 既 是 儿 女, 便 是 后
嗣, 就 是 神 的 后 嗣, 和 基 督 同 作 后 嗣。 如 果 我 们 和 他 一 同 受 苦,
也 必 和 他 一 同 得 荣 耀 ”
(罗 马 书 8:16, 17)。
这 当 然 不 是 意 味 着 我 们 在 所 有 事 情 上 都 与 耶 稣 基 督 同 等, 但 确
实 意 味 着, 作 为 “ 君 王 ”, 我 们 领 受 了 某 些 权 柄, 并 且 我 们 需 要
使 用 这 些 权 柄。 当 我 们 读 到 保 罗 给 以 弗 所 教 会 的 书 信 时, 这 一
点 就 更 清 楚 了:
“ ...... 祷 告 的 时 候, 常 提 到 你 们。 求 我 们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神, 荣 耀
的 父, 将 那 赐 人 智 慧 和 启 示 的 灵 赏 给 你 们, 使 你 们 真 知 道 他; 并
且 照 明 你 们 心 中 的 眼 睛, 使 你 们 知 道 他 的 恩 召 有 何 等 指 望, 他
在 圣 徒 中 得 的 基 业 有 何 等 丰 盛 的 荣 耀; 并 知 道 他 向 我 们 这 信 的
人 所 显 的 能 力, 是 何 等 浩 大, 就 是 照 他 在 基 督 身 上 所 运 行 的 大
能 大 力, 使 他 从 死 里 复 活, 叫 他 在 天 上 坐 在 自 己 的 右 边, 远 超 过
一 切 执 政 的、 掌 权 的、 有 能 的、 主 治 的 和 一 切 有 名 的; 不 但 是 今
世 的, 连 来 世 的 也 都 超 过 了。 又 将 万 有 服 在 他 的 脚 下, 使 他 为 教
会 作 万 有 之 首。 教 会 是 他 的 身 体, 是 那 充 满 万 有 者 所 充 满 的。 你
们 死 在 过 犯 罪 恶 之 中, 他 叫 你 们 活 过 来 ...... 然 而, 神 既 有 丰 富 的
怜 悯, 因 他 爱 我 们 的 大 爱, 当 我 们 死 在 过 犯 中 的 时 候, 便 叫 我 们
与 基 督 一 同 活 过 来。 (你 们 得 救 是 本 乎 恩) 他 又 叫 我 们 与 基 督 耶
稣 一 同 复 活, 一 同
坐 在 天 上 ”
(以 弗 所 书 1:16 - 23
; 2:1, 4 - 6)。
19 - 2
如 果 我 们 要 活 出 一 个 胜 过 撒 但 国 度 的 得 胜 生 活, 我 们 就 必 须 明
白 这 条 美 好 的 真 理。 注
意 保 罗 讲 到:
一、 耶 稣 :
1) 死 了, 但 已
经 从 死 里 复 活。
2) 被 升 高 到 “ 天 上,
远 超 过 一 切 执 政 的、 掌 权 的、 有 能 的、 主 治
的, 和 一 切 有 名 的 ”。
二、 我 们:
1) 死 在 “ 罪 恶
过 犯 当 中 ”。
2) 当 我 们 为 自 己 的 罪 悔 改, 被 圣 灵 充 满 之 后, 我 们 就 苏 醒 过 来,
或 者 是 神 使 我 们 活 过
来。 我 们 与 耶 稣 一 同
复 活, 一 同 坐 在 天 上。
许 多 人 因 为 不 明 白 这 里 “ 天 上 ” 一 词 的 意 思, 所 以 无 法 明 白 这
一 条 美 好 的 真 理。 在 此, “ 天 上 ” 一 词 源 自 希 腊 文 “ 埃 普 孪 尼
奥 斯 ” (epouranios), 可 译 为: 星 际 的, 天 上, 或 高 天。 “ 天 的 ” 一
词 的 意 思 通 常 是 “ 灵 界 ”, 这 也 是 保 罗 所 指 的。 他 写 的 是 已 经
成 就 在 以 弗 所 教 会 的 事 情 : “ 他 又 叫 我 们 与 基 督 耶 稣 一 同 复
活, 一 同 坐 在 天 上。 ”
这 条 真 理 如 此 重 要, 所 以 保 罗 为 以 弗 所 教 会 祷 告, 恳 求 主 开 启
他 们 悟 性 的 眼 睛, 让 他 们 认 识 到 “ 他 的 恩 召 有 何 等 的 指 望, 他
在 圣 徒 中 得 的 基 业 有 何 等 丰 盛 的 荣 耀, 并 知 道 他 向 我 们 这 信 的
人 所 显 的 能 力, 是
何 等 浩 大。 ”
我 们 不 是 彼 此 统 治 和 支 配, 但 我 们 却 与 基 督 一 同 坐 在 宝 座 上,
分 享 他 胜 过 撒 但
国 度 的 权 柄。
19 - 3
“ 执 政 的、 掌 权 的 ” 一 词 在 保 罗 的 书 信 中 出 现 过 好 几 次, 指 灵
界, 包 括 神 的 天 使 和 撒 但 的 国 度 (撒 但 及 其 权 柄 之 下 堕 落 的 天
使。 撒 但 的 国 度 等 级 森 严, 污 鬼 们 分 处 于 不 同 的 阶 层, 拥 有 不 同
的 地 位。 请 读 以 弗 所 书 3:10; 6:12; 歌
罗 西 书 1:16; 2:15)。 请 注 意 以 下
的 定 义。
在 神 属 灵 的 国 度 里 面, 我 们 与 耶 稣 基 督 一 同 坐 在 宝 座 上, 分 享
他 的 能 力、 权 柄 和 得 胜。 但 请 记 得, 我 们 只 是 小 王。 主 耶 稣 是 万
王 之 王。 我 们 必 须 确 保 他
作 我 们 全 体 的 主 和 王。
* * * * * *
字 汇:
执 政 的 . . . . . .
在 某 些 地 区 施 行 统 治
掌 权 的 . . . . . .
执 行 一 些 权 力 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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